十七冶开展《民法典》实施后企业运营风险提示专题培训

来源:法务部 作者:赵康 发布时间:2021-07-05 阅读次数: 1791 次

为贯彻落实五矿及中冶集团的文件精神,全面增强公司人员的法律意识、风险意识、契约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技能,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,7月2日,中国十七冶集团开展《民法典》实施后企业运营风险提示专题培训。公司总法律顾问徐家宏作开班讲话,总部市场开发部、经营预算部、投融资管理部、法律与合约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全体人员,各二级公司分管经营、法务领导、经营人员、专(兼)职法务人员及在马鞍山地区项目经理等8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




在本次专题培训会上,公司邀请了国家四级高等法官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捷法官作《民法典实施后企业运营风险提示》专题培训,用典型实例引路、以“点”带“面”的方式,围绕企业合同风险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大板块,从合同的订立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、合同的效力、合同的主体等几大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授课。授课内容紧贴公司运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,结合了徐法官多年来的法律工作实务,举一反三,以例释法,使参训人员全面深刻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条文含义,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《民法典》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

本次培训内容详实、阐释精准,既有理论高度,也有生动案例,切实增强了大家的法制观念。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将此次学习培训作为新的起点,继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,将法务合规管理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,全面推进公司合规体系建设,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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